由公安部法制局、机关党委联合主办的 “公安部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”9日在北京举行。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作了题为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》的专题讲座。
讲座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、修改的主要内容、修改后对公安机关的要求等方面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解读,特别是针对辩护制度、证据制度、强制措施、侦查措施等方面的新变化作了详细讲解,并对公安机关如何正确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。讲座强调,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“尊重和保障人权”,进一步完善了打击犯罪、保障人权的各项诉讼制度,并为公安机关增加了证人保护、人民警察出庭作证等新任务,对公安刑事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,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侦查办案方式,牢固树立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,保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、有效的贯彻实施。
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在主持讲座时指出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〉的决定》,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人权保障,进一步完善了侦查权,对公安机关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、提高侦查效率、更好地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意义重大。部机关各部门、各警种和全体干部要深入理解、准确把握、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,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刑事执法能力和水平。
部属各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和机关干部听取了讲座。